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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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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与独联体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2来源:304am永利集团 作者: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科技部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2013年将举行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分委会会议。届时双方将分别商定一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启动与以上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 所申报项目应于2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 双方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决定共同资助的联合研究项目数,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申报。所有申报项目由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进行初选。
      二、申报方法
      1. 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请按照申请表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上述文件名称格式为“中X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
      填写完毕后,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均加盖本单位和项目推荐部门公章后,由项目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项目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liss@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X政府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提交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勿在电子版材料中涉及敏感信息。
      2. 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外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俄方主管部门为俄罗斯教育科学部,哈方主管部门为哈萨克斯坦教育科学部)申报。双方提交的项目俄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三、申报时间
      1.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
          ——与哈萨克斯坦合作项目:2013年4月15日
          ——与俄罗斯合作项目:2013年6月30日
      2.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上述会议结束后向项目推荐部门正式行文通知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清单,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3. 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见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姗姗  刘玉慧
            电  话:010-58881374,58881371
            传  真:010-58881374
            电子邮件:liss@most.cn,liuyuhui@mos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100862

详细信息请查看: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1/t20130111_9905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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